九月十九號中午十一點五十二分,台中市消防局接到清水一家連鎖迴轉壽司店的求救:一個八歲女孩吃到一半突然抽起來、意識不清。兩車四人到場,把她送到梧棲的童綜合醫院。醫師檢查完給了兩句話——初步判定熱痙攣,食道裡沒有異物。

第二句才是這則短快訊裡最值得停下來的地方。在餐廳看到有人倒下,旁人第一個念頭幾乎都是噎到了,手邊還擺著壽司更是如此。可是噎到和抽搐要做的事幾乎完全相反:一個要用力拍背、壓上腹部把東西擠出來,另一個最重要的原則是不要碰他的嘴。

分辨這兩件事,其實不必是醫師

噎到的人是清醒的,而且知道自己不對。他會抓喉嚨、身體往前傾、想咳卻咳不出聲音,臉色由紅轉紫。關鍵反而是安靜——氣道被堵住,聲音就出不來。意識是慢慢掉下去的:先掙扎,後失去反應。

抽搐是另一支影片。人先倒下、意識當場就不見了,四肢節律性地抖,眼睛上吊或直視一個定點,牙關咬緊、嘴角可能有泡沫;抖完之後有一段迷迷糊糊、叫不太醒、問話會答錯的時間。這段發作後的混亂是抽搐的指紋,噎到不會有。

真的分不出來時有一個安全順序:叫他、看有沒有反應,沒有反應就打一一九;如果他還能咳、還能發出聲音,那就不是需要立刻壓上腹部的完全阻塞。

不要塞東西進嘴巴,理由不只是衛生

內政部消防署把民眾能做的整理成「三不二保護」:不約束、不碰口、不餵食;保護頭部與身體不去撞到旁邊的東西,鬆開領口、讓他側躺以維持呼吸道。台灣癲癇盛行率約百分之零點六,推估十四萬人,這件事在你面前發生的機率並不算低。

不碰口是被誤解最久的一條。塞湯匙、塞毛巾、塞手指,理由多半是怕他咬到舌頭——咬到舌頭就是一個傷口,會流血、會痛、會好;而塞進去的東西可能斷在嘴裡、滑進氣管,把一個會自己結束的事件變成真正的窒息。抽搐時牙關是用力咬緊的,硬撬只會斷牙,斷下來的牙齒往哪裡去,不需要多想。

五分鐘那條線

抽搐該不該等,答案是看時鐘。國際抗癲癇聯盟二○一五年那份分類報告把抽搐型癲癇狀態切出兩個時間點:五分鐘,代表這場發作已經不太可能自己停、該開始給藥;三十分鐘,代表可能留下長期後果。

五分鐘不是為了好記才湊的整數。四百零七個第一次出現非誘發性發作的孩子被追蹤下來,發作持續五分鐘以上的占一半,十分鐘以上兩成九,二十分鐘以上一成六,三十分鐘以上一成二。研究者把這些時間拿去配適,發現它不是一條平滑的曲線,而是兩群人疊在一起:七成六的發作平均三點六分鐘結束,另外兩成四平均要三十一分鐘。一場抽搐過了五分鐘還沒停,它大概屬於後面那一群,繼續等下去的意義就很小了。

一個八歲孩子的「熱痙攣」

初判熱痙攣這四個字合理,但值得多看一眼。美國兒科學會的指引把單純型熱痙攣界定在六個月到六十個月,也就是五歲以前,這個年紀的孩子有百分之二到五會經歷一次。八歲已經走出那個窗口,所以同樣一場發燒加抽搐,在八歲身上要多想幾件事:腦炎或腦膜炎、電解質與血糖,以及第一次癲癇發作恰好撞上一次感冒。

而熱痙攣本身多半不是壞消息。羅徹斯特六百八十七個有過熱痙攣的孩子被追到二十五歲,之後出現非誘發性癲癇的機率約百分之七,是一般人的五倍。五倍聽起來很重,但底數很小,九成三的孩子沒有走上那條路。

🩺 神經專科 施懿恩醫師觀察

這則快訊裡少見的不是抽搐,是那句「食道內沒有異物」。它記錄了現場與醫院都先把噎到放在第一順位——在壽司店,那是完全合理的第一順位。

我在意的是順序。我們花很多力氣教哈姆立克,而十四萬名癲癇患者的家屬每天在處理的另一套動作,只被壓縮成「三不二保護」五個字。如果現在有人在你旁邊抖了起來,你會先想到把他的頭側過去,還是先想到要不要把他的嘴巴撐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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