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五日中央社那則報導裡,亞東醫院藥學部藥師鄭芸講了一句聽起來自相矛盾的話:偏頭痛的人若經常自己吞止痛藥,可能掉進「頭痛、吃藥、再頭痛」的循環。她給的就醫門檻很具體——每月發作四次以上,或已經影響工作、睡眠,或愈來愈依賴止痛藥,就該找人評估。她還補了一句容易被忽略的:頭痛發作時不必硬撐到受不了才吃藥。

這個循環在神經科有正式名字,而且有編號。國際頭痛疾病分類第三版把它排在第 8.2 條,叫藥物過度使用性頭痛,歸在「物質或其戒斷所致的頭痛」這一章底下。它是一個次發性頭痛——意思是,它不是你本來那個偏頭痛變嚴重,它是另一個病疊上來。

門檻算的是天數,不是劑量

要符合這條診斷,三件事得同時成立:本來就有一種原發性頭痛(偏頭痛或緊縮型頭痛都算)、現在每個月頭痛十五天以上、而且規律地過度使用急性止痛藥超過三個月。

「過度」的定義按藥分兩檔。乙醯胺酚、非類固醇抗發炎藥這類單方止痛藥,是每月十五天;翠普登類、鴉片類、複方止痛藥,以及好幾類混著吃、單獨算每一類都沒超標的情況,門檻降到十天。

一個月十天,攤開來大約每三天一次。很多人不會覺得這叫「吃很多」。門檻訂在天數而不是總劑量,說的正是這件事:讓神經系統學壞的不是單次吃多少,是服藥這個動作出現的頻率。

煞車被磨鬆了

動物實驗把機制拆得比較乾淨。二○一○年那份研究用滲透泵把蘇馬曲坦——一種翠普登——連續打進大鼠體內六天,然後停藥。行為看起來恢復正常了,但三叉神經節裡的 CGRP 與一氧化氮合成酶表現還高著。表面上痊癒,底下留著一個被調高的增益,作者把它叫做潛伏敏感化。

四年後同一群人換個方式測:同樣連續六天的蘇馬曲坦之後,誘發皮質擴散抑制所需的電刺激閾值掉下來了。皮質擴散抑制是偏頭痛先兆背後那道在腦皮質上緩慢擴散的電化學波。閾值掉下來的意思是,同樣強度的擾動,過去引不起來,現在引得起來;有趣的是在那個模型裡,托比酯可以把閾值擋回去。

所以「愈吃愈痛」不是藥效變差,也不是成癮。是那套決定「要不要痛」的門檻,被往下調了。

台灣的數字在哪裡

一九九七年台北那份社區調查訪了三千三百七十七位十五歲以上居民,一百零八人(百分之三點四)符合慢性每日頭痛,其中三十七人同時符合藥物過度使用——占慢性每日頭痛者的三分之一,占全體受訪者的百分之一點一。被過度使用的藥,複方止痛藥占百分之五十四,單方止痛藥百分之四十六。複方略多於單方這一點很台灣:那些在藥局就拿得到、一顆裡面摻了咖啡因的綜合感冒藥與止痛錠,門檻正好是較低的那一檔。

把藥搶走不一定是第一步

二○二二年 MOTS 試驗收了七百二十位同時有慢性偏頭痛與藥物過度使用的美國成人,隨機分兩半。一半照傳統做法:開預防用藥,同時把過度使用的那顆止痛藥限制到每週最多兩天;另一半只加預防用藥,原本的止痛藥照吃、不設上限。第九到十二週的中重度頭痛天數,切換組九點三天,不切換組九點一天,沒有差別。

這個結果把重心挪了位。真正改變走向的是預防用藥——那些原本用來治高血壓、憂鬱症、癲癇,被借過來的老藥——而不是把急性止痛藥從病人手上拿走。文獻裡的戒斷治療成功率大約五到七成,而鴉片類過度使用者的復發率明顯更高,這也支持同一個方向:不同的藥,留下的那個增益不一樣深。

🩺 神經專科 施懿恩醫師觀察

這條診斷最特別的地方,是它幾乎完全建立在天數上,而天數只有病人數得出來。門診裡沒有一台機器能告訴我眼前這個人上個月吃了幾天止痛藥;我拿到的是一個被記憶整理過、通常偏低的數字。鄭藥師建議的那本頭痛日記,與其說是衛教,更像是這個診斷唯一的量測工具。

讓我在意的是兩個門檻之間的落差。新聞裡說每月四次就該評估,分類表要到每月十天、十五天才成立診斷。中間那段——一個月痛五天、七天、九天,自己買藥壓得住、還沒覺得有事的那幾個月——正是增益被一點一點調上去的時候。那段路上,誰在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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