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鄭英耀十月二十二日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校園毒品防制,報告裡有一個排名: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從一一三年起就是學生接觸毒品的第二名,僅次於K他命,排在大麻、安非他命前面。同一份報告說,一一四年入班宣導完成五萬多班、宣導率百分之百,一一五年到九月又做了四萬八千多班。宣導做滿了,名次沒有動。

東台灣的實驗室數據,可以補上宣導講不清楚的那一段。慈濟大學林惠如今年在《Toxics》發表的查扣煙油普查,把二○二五年一月到七月東台灣查獲的四百九十六件電子煙油全部跑過一次質譜:四百零一件驗出精神作用物質,佔八成零八;而在這些陽性檢體裡,依托咪酯佔八成七,第二名的 isopropoxate 佔兩成五四,另有三成五四的檢體同時含有一種以上成分。學生買到的,從來不是單一成分的東西。

它本來躺在麻醉科的推車上

依托咪酯不是地下實驗室的新發明。它是一九七○年代就上市的靜脈麻醉誘導藥,優點是對血壓的干擾小,急診插管、心臟不穩的病人常靠它推那一針。作用點是大腦的 GABA-A 受體——中樞神經最主要的那條煞車。把煞車踩到底,人在幾十秒內就沒了意識。

麻醉科推的是精算過的劑量、進的是血管、旁邊站著隨時能接手呼吸道的人。電子煙彈走的是另一條路:加熱、吸入、每一口多少完全沒有刻度。

「喪屍」那個動作,神經科叫肌抽躍

喪屍這個綽號不是修辭,它描述的是一組很具體的神經症狀。依托咪酯進到體內之後,四肢會出現短促、不規則、像被電到一樣的抽動,醫學上叫肌抽躍(myoclonus)。這在手術室裡常見到不太像副作用、比較像慣例——一項隨機對照試驗裡,沒有預先給藥的對照組三十人中,有十九人(六成三三)在麻醉誘導當下出現肌抽躍。

一般認為那不是癲癇發作。比較被接受的解釋是:大腦皮質先被壓下去,皮質下的運動系統反而暫時失去上層抑制,於是自己跳了起來。再加上步態不穩與意識混濁,一個人垮在騎樓下、四肢抽動又叫不醒的畫面,就湊齊了。

垮下去的不只是動作

香港在二○二四年四到五月收治的三名青少年,被寫成病例報告登在《Hong Kong Medical Journal》。其中一名十六歲少年每週吸一次、持續一個月,送到醫院時意識混亂、失眠、走路不穩——但真正讓他住院的是腎上腺功能不全。

這一條其實有四十年的文獻。一九八四年《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就寫過,依托咪酯會擋住腎上腺裡的兩個粒線體酵素,其中一個是 11β-羥化酶,皮質醇因此做不出來。麻醉科用一次,影響撐幾個小時;每週吸、連吸一個月,就是另一件事了。壓力荷爾蒙做不出來的人,遇上感染、脫水、外傷,會以休克的形式倒下,而倒下的原因不會寫在他的煙彈上。

驗不到的那一格

桃園療養院成癮精神科的薛柏蓉與魏連忠今年在《Drug Testing and Analysis》投書,提了一個實務上的麻煩:這些煙油裡的主角常常不是依托咪酯本身,而是結構被動過手腳的類似物,常規尿液篩檢未必抓得到。他們主張,往後每一篇報告新結構的論文,都該附上一段「臨床上驗不驗得到」的說明,寫清楚例行毒物篩檢會不會漏掉它、代謝物可能長什麼樣。

教育部想採購的唾液快篩,卡的正是同一個缺口;而它還得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完成才能上路。

🩺 神經專科 施懿恩醫師觀察

我比較在意的是時間差。依托咪酯從一一三年八月被列為第四級管制藥品,一路升到今年六月二十七日生效的第一級毒品,不到兩年走完別的毒品要走十幾年的路;可是東台灣那四百九十六件煙油告訴我們,查扣品裡的主角早就換成了結構被改過的類似物。管制追的是分子式,而改一個分子式只要幾個月。

真正讓我停下來想的是另一個問題:當一個孩子因為走路不穩、四肢抽動被送進急診,我們第一時間會不會想到去驗他的皮質醇——還是只會記得驗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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